酷奇网 / 2007-05-28
日前,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加强对北京市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北京市化妆品抽检计划的要求,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样检验,结果显示:
2007年2月至3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抽检计划共完成抽检祛斑类化妆品40批次。其中卫生质量不合格批次为2个,不合格率为5.0%。
卫生不合格产品为广州市联颖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纤迪美白净肤祛斑霜和广州市白云太和丽影日用品厂的比倩美白祛斑霜,两款产品均被检出汞超标。对此不合格化妆品,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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